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,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,专利局各部门,商标局,局其他直属单位、各社会团体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关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
2023年12月20日
附:《关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》